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吴际宇报道: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债权纠纷,被告贺某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某1500元。
原告张某与被告贺某是时常来往的朋友关系。2020年6月25日,被告贺某与原告张某一起开车去朋友家聚会,回程途中,被告贺某与别人车相撞,导致对方车辆受损,由于贺某当时身上没带现金,手机银行也不够钱,就向原告张某借了1500元用以平息交通事故。事发突然,未出具任何手续,张某本以为贺某很快就会把钱还上,谁知过了两个月都没还,只能通过电话偷偷录下催讨贺某还钱的录音,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辩解意见,认为事实清楚,被告也当庭承认当时拿了张某1500元现金摆平交通事故。经过法官的一翻讲和,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解,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通讯员:陈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