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吴际宇报道: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被告颜某偿还原告林某借款本金及利息。
被告颜某分三次向原告林某的母亲王某借款共计20万元并向其出具了借条,后王某因病情加重过世。林某多次向颜某催讨借款,颜某总是找各种借口拒不归还借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林某将颜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与原告林某系母子关系。2014年被告颜某向王某借款共计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且约定了利息,王某以转账的方式向颜某交付了借款。后王某因病逝世,被告颜某仍未归还借款本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应予以保护。本案中,被告颜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条,王某已向颜某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有效,颜某应向王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现王某已去世,其债权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享有,本案原告林某作为王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要求被告颜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理由充分,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故法院判决被告颜某偿还原告林某借款本金及利息。(通讯员:刘伟华、翟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