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吴际宇报道: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长期有买卖钢材生意往来。经双方结算,张某于2019年5月30日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认尚欠王某53530元。之后,王某经多次催讨仍未收得分文货款,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了解了张某不还款的原因,并向张某释明了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张某也认识到不应该一直躲避不还款。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张某分期向王某还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通讯员: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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