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江西日报社
承办单位:江西日报社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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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急企业之所急!”11月24日,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秉持护企暖企理念,以减轻企业诉累和保障企业生产为宗旨,庭前化解一起涉案金额达116万元的涉企承揽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建设公司从被告某化工公司处承揽厂房建设项目,完工后,因化工公司拖欠部分工程款,建设公司对化工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判决化工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125万余元。调解初期,化工公司对涉案项目内部分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提出异议,而建设公司则坚持其诉请。
调解期间,化工公司接获一笔订单并收到预付款,发现账户被冻结导致该笔资金无法使用,遂提出尽快调解的请求。考虑到双方仅对部分工程量存在争议,若进行鉴定,不仅将增大企业的诉讼成本,还将直接影响化工公司生产订单。为在最短时间内解纷,承办法官在做好释法答疑并充分阐明利害的前提下,主持双方对存在争议的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核算,并全程为双方提供法律意见。经多轮协商和精细核算,双方最终确认应付工程款为116万元。
确定实际工程款金额后,承办法官结合化工公司的经济状况及生产订单所需最低资金量,引导双方商讨兑付方案,并根据双方诉求制定和细化条款。11月24日,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化工公司向建设公司先行兑付15万元,余款按约定分期付清,化工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某以个人身份为还款提供担保。签订协议后,建设公司当即向法庭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至此,该案得到圆满化解。